加入收藏

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文明上网规范

作者: 时间:2016-05-06 点击数:

学校校园网是我校教职工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提升自身素养、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场所和工具。为提高校园网络文化水平,促进校园网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同时也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教职工使用校园网文明上网规范。

、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二、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三、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和拷贝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四、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他恶作剧行为。

五、不在网络上接受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六、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七、教职工上班期间,不得在计算机上玩各种游戏、上网聊天、观看电影、查询股市与基金行情;不利用网络干扰其他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破坏网络设备。

八、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九、不在网上使用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

十、不在网上制作和散布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

十一、一旦发现违反上网公约行为的个人,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安阳师范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5月6日

版权所有:安阳师范学院 网络信息化中心 邮箱:wlzx@aynu.edu.cn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逸夫楼411 邮编:45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