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虚拟仿真实验室安全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6-22 点击数:

为加强虚拟仿真实验室机房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防火、防盗意识、避免其他灾害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实验室机房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安装防盗门窗及技防监控设施。实验室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计算机机房内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盗工作,坚持“人离电断”、“人走门(窗)锁”。应加强电源管理,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严格防火制度,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易燃物,严禁烟火。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掌握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应注意加强巡视检查,定期清理用户盘信息,发现病毒或非法内容,及时报告并清理;应每周作一次机器巡检,清理鼠标、键盘等易坏部件,排除安全隐患。

三、实验室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学习场所,所有进入实验室内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严禁携带雨伞、雨衣等潮湿或脏污的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吃零食、乱扔废品杂物等。

四、严禁在实验室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严禁观看、制作、复制含有反动、色情、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或音像制品;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用户账号;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使用者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涉密资料者,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六、实验室内发生治安案件和发现非法信息时,需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上述规定,请指导教师和上级学生认真执行。

版权所有:安阳师范学院 网络信息化中心 邮箱:wlzx@aynu.edu.cn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逸夫楼411 邮编:45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