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师范学院信息数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3)10号)文件要求,对于数据使用和数据变更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对于教职工、学生等人员基本信息类的信息数据,数据使用部门需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向数据生产部门申请获得数据使用权;对于其他类型信息数据的交换需求,数据使用部门需同时向数据生产部门和学校网络信息化中心申请数据使用权。
2、数据生产部门在数据提供内容、数据交换接口确定后,如用于交换的源数据结构或内容发生变更,需提前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信息数据变更申请表》向学校网络信息化中心提出变更申请,以避免发生数据混乱,造成数据使用部门的服务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