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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12-08 点击数:

 

 

    为加强精品课程录播教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课程录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程序 

  全自动录播教室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和维护,主要用于精品课程、示范课程和各类参赛课程的录制。录播使用预约登记制,各使用单位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由教务处制订《第X周录播教室课程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按照该周课程表安排录播工作。

  未在预约时间内完成课程录制者,需重新申请。

  二、录播教室使用细则 

  1、教师

  (1)首次使用录播教室的老师,需提前一周联系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教师需提前15分钟进入录播教室,组织安排学生,做好录播准备。

  (3)教师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使用设备,安全用电。不得在录播服务器上安装、卸载程序或更改设置,不得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4)为保护系统安全,外接设备须经管理人员查验许可后才能使用。

  (5)录制结束后,教师须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填写好《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联系管理人员,完成数据拷贝、设备检查等其他相关事宜。

  (6)请教师督查学生遵守录播教室的相关管理规定。

  (7)使用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2、学生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进入录播教室。

  (2)教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进入教室后务必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置于关机状态。

  (3)不得随意按动各种开关,禁止学生到主控制台上操作设备,室内设备严禁带出。

  (4)爱护录播教室设施,不得在设备、桌椅和墙面上乱写乱画,严禁吸烟、吃零食、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5)学生应着装整洁、座次紧凑有序、坐姿端正,精神饱满,积极主动。

  3、管理人员

  (1)负责录播教室软硬件管理维护和应急处理,保障课堂教学的正常实施和录播系统的正常工作。

  (2)上课前管理人员需提前15分钟以上到达现场,打开教室,启动并测试系统,检查教室内书写笔、领夹话筒等设施,确保按时上课。

  (3)下课后管理员应仔细检查清理教室内的设备设施,整理归位,关闭设备电源、系统电源,锁好讲桌及门窗后方可离开。 

  对违反本细则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本办法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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